袁彻接着说:
“还有,你们看到这样的案发现场的时候,是不是第一眼就觉得不是车祸而是凶案?”
“没错,一个是这里人迹罕至,女人穿成那样来这种地方非常的不合时宜,而且她穿的衣服很整齐,尸检显示在死前没有性生活,说明不是来这里打野战误伤的。二是如果说是车祸,肇事司机不会把这么好的车丢在这里,先不说车的价值,光是车牌就能查到肇事者了,这就相当于自投罗网。所以开车一定的不是车主才不怕车子被发现。还有就是车里除了后座上有死者的指纹,方向盘上驾驶座位附近一枚指纹都没有,显然凶手要么是擦拭过,要么就是带了手套,我更倾向于前者。”
袁彻补充道:
“还有最后一点,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凶手想让我们知道这里是凶案现场。”
“你是说他是故意的?”
“嗯,就像第一案发现场的布置一样,这里似乎也想布置成一个现场,让警察很快找到车主袁大志,让他做替罪羊。我有种预感,我们可能很难看再找到袁大志了。但他的银行卡信用卡可能会在其他地方偶尔使用一次。”
“那就容易了,我们追踪信用卡不就能定位凶手了?”
“嗯,可以尝试一下。”
袁彻说着,眼睛看向远处,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突然出现了。